2022年9月1日营业执照大变化,在2022年年底前实现全国互通

2022年08月24日

9月1日起,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内容将有一些调整。

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  再记载”营业期限”“经营期限”合伙期限“信息项,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  增加“出资额”信息项,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  整(具体调整说明见附件)。除调整部分外,营业执照的格式分类、印刷标准等继续

01、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“营业期限”“经营期限”“合伙期限”信息项。
02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“出资额”信息项。
03、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。
04=营业执照的格式分类、印刷标准等继续按照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(国市监注〔2018〕253号)》中《营业执照印制标准(2019年版)《营业执照打印标准(2019年版)》等相关要求执行。
05、自2022年9月1日起,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、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,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。

06、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,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,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。

加强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建设。

01

依托身份认证国家基础设施、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、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等认证资源,加快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。

02

完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,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。

03

完善电子印章制发、管理和使用规范,健全全国统一的电子印章服务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