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消息!两部门发文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

2022年03月25日

好消息!两部门发文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

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,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:

   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

    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)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,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。

   解释:国家税务局原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每月营业额不超15万元,15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,现在是适用3%的税率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免税,没有超征点,但这是开具普通发票的前提下减免的,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在内,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仍然要按相应税率纳税。